加强直供学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核心
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 | 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直供学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 “直供学校农产品”是指生产基地的农产品直接供应给学校,没有中间经销商等环节。
| 目标是从生产源头抓好直供学校农产品质量安全。
信息
直供学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方面 | 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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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建立直供学校农产品种植养殖主体名录 | 各区县教育部门每学期开学前同步属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本学期直供学校主体名录;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名录筛选生产主体,开学前15天将名录及联系人名单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
持续加强直供学校生产主体用药指导 | 聚焦畜禽、水产、蔬菜、水果等直供学校农产品品种开展质量安全培训;推广绿色健康模式;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每学期对直供主体全覆盖培训至少1次,提升法律意识和农产品安全质量常识;鼓励安装高清摄像头实时监控施肥、投喂、用药行为及产品收获、速测把关情况 |
及时开展直供学校农产品抽样监测 | 坚决杜绝违法使用禁用药物,指导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抽检不合格从严处罚;每批农产品进行酶抑制法和胶体金双速测,既测禁用药也测常规药,速测合格后方可供应 |
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地 | 直供学校农产品生产主体主动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或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学校主动收取并查验,留档保存至少两年 |
详细措施
动态建立直供学校农产品种植养殖主体名录
各区县教育部门需在每学期开学前,将本学期直供学校主体名录同步属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同时,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根据名录筛选优质生产主体,建立直供学校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并在开学前15天将名录及联系人名单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持续加强直供学校生产主体用药指导
聚焦畜禽、水产、蔬菜、水果等直供学校农产品品种,结合产业特点与生产模式开展质量安全培训,推广绿色健康模式。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每学期对直供主体全覆盖培训至少1次,提升直供主体法律意识和农产品安全质量常识。此外,鼓励因地制宜在直供基地安装高清摄像头,实时监控施肥、投喂、用药行为,产品收获、速测把关情况等。
及时开展直供学校农产品抽样监测
《通知》要求坚决杜绝违法使用禁用药物,指导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加大对直供主体监督抽查力度,抽检不合格的从快从严处罚。供应学校的每一批农产品都要进行酶抑制法和胶体金双速测,既测禁用药也测常规药,速测合格后方能供应。
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地
直供学校农产品生产主体应主动对直供的农产品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或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学校主动收取并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或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留档保存至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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