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奥委会就以色列运动员签证问题采取行动
背景情况
国际奥委会的原则立场
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采取的措施
| 措施 | |
|---|---|
| 暂停与印度尼西亚国家奥委会(NOC)的对话 | 直到印度尼西亚政府向国际奥委会提供充分保障,确保所有参与者(无论国籍)均可入境该国。 |
| 建议所有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IF) | 暂不将任何国际体育赛事或会议安排在印度尼西亚举办,直至印度尼西亚政府向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提供充分保障。 |
| 调整《奥运会资格赛原则》 | 要求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在全球范围内所有奥运会资格赛的主办协议中加入“保障所有运动员可进入赛事主办国”的条款。 |
| 沟通情况 | 要求印度尼西亚国家奥委会与国际体操联合会(FIG)前往洛桑国际奥委会总部,就第53届国际体操联合会艺术体操世锦赛赛前出现的相关情况进行沟通。 |
国际奥委会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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