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
一、通知背景
二、
序号 | 核心要点 | 说明 |
---|---|---|
1 | 证书考取原因 | 职业需求、技能拓展 |
2 | 问题类型 | 非国家承认证书、已取消证书、”山寨”证书 |
3 | 规范文件 | 《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27号) |
4 | 文件目的 | 规范职业技能评价管理 |
5 | 需求群体 | 需要考取证书的个人 |
6 | 证书甄别重要性 | 区分国家承认证书与非国家承认证书 |
7 | 办法目标 | 切实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 |
8 | 政策时效性 | 2024年发布,当前有效 |
9 | 相关部门 | 人社部、其他2个部门 |
10 | 行动方向 | 推动职业技能评价规范化发展 |
职业资格评价及相关规定
一、职业资格评价依据
1.1 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职业资格评价按照人社部公布的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施。
二、职业技能评价监督管理
2.1 常态化监管
加大职业技能评价的监督管理力度,对评价机构及其开展的评价活动进行常态化监管。
2.2 违规行为处理
对不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不严格审核报考条件、甚至伪造报名资格、伪造试卷、编造虚假资料、不考试就发证、滥发倒卖证书等行为,应取消评价结果、宣布证书作废、撤销上传证书数据,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对相关评价机构给予限期整改、移出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等处理;构成职务犯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其他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 证书及宣传违规处理
有关单位开展的评价活动所发证书或在商业宣传时假借行政机关名义、违规使用国徽和行政机关标志、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人员资格”“职业技能鉴定”“包过”“保过”等字样的,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信息平台建设
3.1 信息互联互通
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比对、远程监控、违纪违规行为预警等功能。
3.2 监管平台建设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等现有信息系统,建立职业技能评价服务监管平台,实现职业技能评价全过程、全链条信息记录。
四、已取消与变更的证书
4.1 已取消的证书
76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已取消,已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4.2 社会化等级认定
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
五、证书获取途径
5.1 职业资格证书获取
查看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是否有相应职业资格,如无则该证书不被国家认可。
5.2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取
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中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查询是否存在相应证书。
5.3 证书样式
输出
类别 | 具体规定 |
---|---|
职业资格评价依据 | 按照人社部公布的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施 |
监督管理 | 对评价机构及其评价活动进行常态化监管 |
违规行为处理 | 取消评价结果、宣布证书作废、撤销上传证书数据,追回补贴资金,限期整改,移出目录 |
证书宣传违规处理 | 限期整改、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
信息平台建设 | 信息互联互通、远程监控、违纪违规行为预警 |
监管平台 | 全过程、全链条信息记录 |
已取消证书 | 76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已取消 |
社会化等级认定 | 技能人员水平评价改为社会化等级认定 |
职业资格证书获取 | 查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如无则不被认可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取 | 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 |
证书样式 | 正规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样式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样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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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