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贵遵律所的见习之路——于实务之海泛舟,开启法学新征程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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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贵阳人文科技学院2023级法学专业 王桥芳 |
概述 | 本篇文章描述了作者作为大二法学生在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的见习经历,以及如何通过实践学习法律实务,提升法学素养。 |
主要观点 | 通过见习,作者深刻体会到书本知识与法律事务的真实肌理之间的差距,并在实践中获得了宝贵的经验。 |
关键词 | 法学见习、贵遵律师事务所、法律实务、法学教育、实践学习 |
正文
作为一名大二法学生,我对法学知识的理解一直停留在书本层面,尽管“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常言道,但书本里的法学知识终究带着几分飘渺,犹如雾里看花,难以触及法律事务的真实肌理。为了弥补这一不足,我决定在实践中寻找答案。这个暑假,我联系了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的张绍明主任,满怀憧憬地迈入了贵遵律师事务所的大门,开启了为期数周的见习之旅。
在贵遵律师事务所的见习期间,我参与了多个案件的处理,从前期的案件接待、资料到后期的法律文书撰写,每一个环节都让我收益匪浅。特别是在法律文书的撰写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语言的严谨性和逻辑性,哪些语句应如何排列组合,如何使用专业术语,都需要反复推敲和修改。这一过程不仅锻炼了我的写作能力,更让我对法律实务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见习期间,我也多次跟随律师前往法庭进行庭审观摩。每一次庭审都是一次生动的法律课堂,我不仅看到了法律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更重要的是看到了律师如何运用法律知识保护客户的权益。这些经历让我对法律实务的认识不再局限于书本,而是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和温度。
此外,在见习过程中,我还深刻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律师事务所,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需要多个部门、多个律师的协作,只有紧密配合,才能高效地完成工作。这种团队合作精神不仅让我学会了如何与他人协作,更让我明白了在团队中如何发挥自己的作用。
通过这次见习,我不仅积累了宝贵的法律实务经验,更重要的是,我找到了法学学习的方向和方法。书本知识固然重要,但只有将书本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才能真正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在未来的学习中,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法学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实务能力,为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才而不懈努力。
这次见习之旅让我深刻体会到了“行万里路”的重要性,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在法学领域深耕的决心。我相信,只要不断实践、不断学习,我一定能够在法学之路上越走越远。
在律师事务所的法学实践学习经历
案件类型 | 学习 | 案件细节 | 法律知识收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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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政局案件 | 法律职业素养 专业知识与道德品质 |
张主任亲力亲为案件处理 建立初步分析到最终方案制定 |
需具备扎实专业知识和高尚道德品质 社会责任感 |
诈骗案 | 法律平等性 | 犯罪嫌疑人具从轻减轻情节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婚姻家庭案 | 未成年人保护法 | 分析共同债务、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 两岁以下子女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 |
专业利益分析 两岁至八岁遵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
租赁合同纠纷案 | 合同效力与法律后果 |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等事实 擅自转租后果 |
合同效力与后果判断 擅自转租法律后果 |
详细
这段时光宛如一条灵动的纽带,将我在书中邂逅的法学理论与现实中跃动的法律实务紧密相连,让我对法学专业有了更为鲜活且深刻的感悟。初入律所,迎面而来的是严谨而专业的工作氛围。律师们专注的投入工作的模样,如同一束光,照亮我对法学专业的憧憬。而张绍明主任,更是以他卓越的专业素养和高尚的职业操守,成为我前进的璀璨灯塔。
对于我进入律师事务所的第一节课,便是张主任带我到卫生健康局处理案件,他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一丝不苟,从案件的初步分析到最终解决方案的制定,每一个环节都亲力亲为,为我们见习生们都树立了榜样。而这第一节课,我便从中我学会了,作为一名法律人应当具备的法律职业素养,以及不仅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在律所实习期间,我系统翻阅了各类案件卷宗,涵盖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这段经历不仅充实了我的暑假生活,更让我接触到鲜活的法律实践。通过参与案件旁听与观点分享,我既学习了新的法律知识,也巩固了课堂所学。
最难忘的是张主任代理的诈骗案,本案犯罪嫌疑人虽然构成诈骗罪,但是,其具有法定或者酌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一一充分展现。这个案件让我深刻理解到,法律不能确保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
当旁听律师与当事人沟通时,我感受到法律人特有的专业素养——他们让纸面上的法条,变得生动可感,展现出法律应有的温度。就如近期旁听的婚姻家庭案,也令我印象深刻。当事人是一位刚步入婚姻的女生,但是她的婚姻并不幸福,甚至遭受长期的家暴,而律师从专业角度分析共同债务、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始终以当事人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可行的意见。通过这个案件,我巩固了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基本原则:两岁以下原则上归母亲,两岁至八岁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八岁以上则尊重孩子意愿。
又如,我在律所学习到的张主任代理的租赁合同纠纷,本案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而我们从最有利于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事实,《门面租赁合同》、《情况说明》,以及原告与被告的合同关系产生的纠纷,对当事人不产生效力等多法律点,对其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抗辩。对于该案,我学习到了:第一,合同的效力与法律后果;第二,擅自转租的法律后果。
综上,我在律师事务所接触的每一个案件,于我而言,是我学习法学道路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向下生根,向上生长。向下是储能,向上是突破。感谢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给我这样一个机会,让我明白,作为一名法学生,我们应该不要害怕面对困难,要有耐心、用心,更要不忘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