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GD专辑侵权争议爆发!作曲家提告YG,首尔警方介入真相背后!

韩国歌手G-Dragon与梁铉锡涉嫌侵犯著作权的调查进展

案件概要

据《Asia Today》报道,韩国歌手G-Dragon(本名权志龙)与YG娱乐前代表梁铉锡近日被作曲家A某指控涉嫌违反《着作权法》,目前正在接受首尔麻浦警察署的调查。以下是相关的详细:

项目 详细
案件类型 侵犯著作权指控
涉案人物 G-Dragon(权志龙)、梁铉锡
指控方 作曲家A某
报道来源 Asia Today
调查部门 首尔麻浦警察署
案件进展 正在接受调查

相关报道

作曲家A某已将G-Dragon和梁铉锡告上法院,指控他们偷用了自己的作品。目前,首尔麻浦警察署正在对此案件进行调查。此次指控涉及《着作权法》,如果属实,G-Dragon和梁铉锡将面临法律责任。
请关注后续报道。

事件概述

事件标题

《G-DRAGON原创歌曲遭擅改发行 现场专辑未标注名字引发争议》

事件层级分解

  • 创作背景
  • 侵权行为
  • 警方处理
  • 公司回应
  • 公众反应
  • 类别 具体
    创作背景 A某于2001年创作并发表《G-DRAGON》歌曲
    侵权行为 2009年G-Dragon《Shine a Light》现场专辑将A某的歌曲改名为《My Age is 13》并收录,未标注A某的名字或获得授权
    警方处理 案件持续9个月仅传唤A某一次,未传唤被告,未按期限结案
    公司回应 YG娱乐称因演唱会准备中名称标识误会,非偷用或未经授权复制
    公众反应 网友质疑未登记著作权无权获版税,认为YG应出面解决
  • 详细描述

    1. 创作背景

    A某表示,其在2001年创作并发表了歌曲《G-DRAGON》,该歌曲为原创作品。

    2. 侵权行为

    2009年4月,G-Dragon发行了现场专辑《Shine a Light》。在该专辑中,A某的歌曲被擅自更名为《My Age is 13》,并与其他歌曲混成组曲收录,但A某并未被告知也未获得同意,专辑中未标注其名字。

    3. 警方处理

    A某抱怨案件从去年11月报案至今已9个月,警方仅传唤其一次做笔录,从未找过被告问话,未在规定3个月内结案,引发外界质疑警方办案态度消极。警方回应称案件已重新分派给新的承办人员,但细节不便透露。此外,《heraldcorp》报道,警方已传唤部分相关人士,并两度至YG娱乐总部进行搜索。

    4. 公司回应

    YG娱乐方面解释,2009年演唱会准备过程中因有两首歌名称相同,标注时发生误会,并非偷用或未经授权复制歌曲。

    5. 公众反应

    网友们表示:

  • “听说不是发行音源,也没在著作权协会登记,所以没有因此收过版税,只是在演唱会上唱了几句,这样能成立侵权吗”
  • “如果是现场专辑,没有登记著作权,也没有因此获利,这样会有问题吗?”
  • “不是发行音源,而是现场专辑,应该只是演唱会上唱了一下,也没有收版税…感觉这还是YG要出面解决的事”
  • “GD13岁的事情,去年才被告…YG快去处理吧”
  • “真的很久了,感觉公诉时效都过了吧”
  • 各部分详细描述了事件的发生背景、侵权行为、警方处理过程、公司解释及公众对事件的看法和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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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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