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歌手G-Dragon与梁铉锡涉嫌侵犯著作权的调查进展
案件概要
据《Asia Today》报道,韩国歌手G-Dragon(本名权志龙)与YG娱乐前代表梁铉锡近日被作曲家A某指控涉嫌违反《着作权法》,目前正在接受首尔麻浦警察署的调查。以下是相关的详细:
项目 |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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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型 | 侵犯著作权指控 |
涉案人物 | G-Dragon(权志龙)、梁铉锡 |
指控方 | 作曲家A某 |
报道来源 | Asia Today |
调查部门 | 首尔麻浦警察署 |
案件进展 | 正在接受调查 |
相关报道
作曲家A某已将G-Dragon和梁铉锡告上法院,指控他们偷用了自己的作品。目前,首尔麻浦警察署正在对此案件进行调查。此次指控涉及《着作权法》,如果属实,G-Dragon和梁铉锡将面临法律责任。
请关注后续报道。
事件概述
事件标题
《G-DRAGON原创歌曲遭擅改发行 现场专辑未标注名字引发争议》
事件层级分解
类别 | 具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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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 A某于2001年创作并发表《G-DRAGON》歌曲 |
侵权行为 | 2009年G-Dragon《Shine a Light》现场专辑将A某的歌曲改名为《My Age is 13》并收录,未标注A某的名字或获得授权 |
警方处理 | 案件持续9个月仅传唤A某一次,未传唤被告,未按期限结案 |
公司回应 | YG娱乐称因演唱会准备中名称标识误会,非偷用或未经授权复制 |
公众反应 | 网友质疑未登记著作权无权获版税,认为YG应出面解决 |
详细描述
1. 创作背景
A某表示,其在2001年创作并发表了歌曲《G-DRAGON》,该歌曲为原创作品。
2. 侵权行为
2009年4月,G-Dragon发行了现场专辑《Shine a Light》。在该专辑中,A某的歌曲被擅自更名为《My Age is 13》,并与其他歌曲混成组曲收录,但A某并未被告知也未获得同意,专辑中未标注其名字。
3. 警方处理
A某抱怨案件从去年11月报案至今已9个月,警方仅传唤其一次做笔录,从未找过被告问话,未在规定3个月内结案,引发外界质疑警方办案态度消极。警方回应称案件已重新分派给新的承办人员,但细节不便透露。此外,《heraldcorp》报道,警方已传唤部分相关人士,并两度至YG娱乐总部进行搜索。
4. 公司回应
YG娱乐方面解释,2009年演唱会准备过程中因有两首歌名称相同,标注时发生误会,并非偷用或未经授权复制歌曲。
5. 公众反应
网友们表示:
各部分详细描述了事件的发生背景、侵权行为、警方处理过程、公司解释及公众对事件的看法和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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