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由于职业需要和对技能拓展的需求,会力所能及地考取各种证书。但并不是所有证书都是国家承认、值得考的,有些证书早已被取消,还有一些“山寨”证书,需要大家做好甄别!人社部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27号)。
职业技能评价与管理规范
序号 | 类别 | 详细说明 |
---|---|---|
1 | 职业资格目录 |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施职业资格评价 |
2 | 评价监管措施 | 对评价机构加强常态化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取消结果、宣布证书作废等) |
3 | 监管处罚 | 违规评价可被取消评价资格、移出目录,严重者移交公安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
4 | 信息平台建设 | 建设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远程监控和违规行为预警 |
5 | 已取消证书 | 76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已取消并退出国家目录 |
6 | 证书认定方式 | 技能人员水平评价改为社会化等级认定 |
7 | “山寨证书”防范 | 打击假冒网站等,避免考生被骗 |
8 | 证书核查 | 通过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核查证书有效性 |
9 | 技能证书样式 | 提供正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样式参考 |
10 | 认证考试类证书 | 会计类证书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等仍列入国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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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评价严格按照人社部公布的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施。为了加强职业技能评价的监督管理力度,相关部门对评价机构及其开展的评价活动进行常态化监管。对于不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不严格审核报考条件、伪造报名资格或试卷、编造虚假资料、不考试就发证、滥发倒卖证书等行为,应采取取消评价结果、宣布证书作废、撤销上传证书数据、追回补贴资金等措施。此外,对相关评价机构将给予限期整改、移出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等处理。若构成职务犯罪,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构成其他犯罪,则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比对、远程监控、违纪违规行为预警等功能。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建立职业技能评价服务监管平台,实现职业技能评价全过程、全链条信息记录。
已取消76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这些已退出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当前,技能人员水平评价已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
对于“山寨证书”,人社部一直在进行专项治理行动,考试中心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山寨证书”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假冒网站等线索。建议考生注意甄别,避免在“山寨证书”上浪费精力,防止被骗。获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时,应查看新版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否包含该职业资格,若目录中不存在,则该“职业资格证书”不被国家认可。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时,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中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核查证书存在性。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等依然位列其中,具有较高含金量,值得会计类考生努力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