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衡水高级中学高考承诺退费事件致歉声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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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具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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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主体 |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衡水高级中学 |
事件时间 | 2022年建校初期 |
事件核心 | 未履行“高考不过本科线退费2万元”承诺 |
违规行为 | 招生负责人擅自发布退费承诺 |
违反规定 |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
社会影响 | 扰乱招生秩序,误导学生及家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
官方处理 | 平桥区教体局立案调查 |
学校态度 | 积极配合调查,接受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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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8月16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衡水高级中学就未履行“高考不过本科线退费2万元”发布致歉声明。声明称,2022年建校初期,因学校管理疏漏,招生负责人擅自发布了包含“高考不过本科线退费2万元”的承诺。这一行为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更误导了学生及家长,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目前,平桥区教体局正在对学校违规招生问题立案调查,学校将积极配合调查,接受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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