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衡水高级中学就高考退费承诺致歉声明
抱歉声明
河南信阳市平桥区衡水高级中学在8月16日发出正式声明,对未履行2022年高考“不过本科线退费2万元”的承诺进行致歉,并称正配合当地教育部门进行调查。声明具体如下:
详细声明
“近期,有学生家长投诉我校未履行2022年招生时的退费承诺,在此,我校向因当年违规招生宣传受到困扰的家长和学生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我校正积极配合当地教育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将依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注意:声明中未明确下一步的具体处理方案,但明确学校将按规定配合调查。
信阳市平桥区衡水高级中学违规招生事件详情
学校违规承诺及调查情况
项目 | 详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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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承诺 | 2022年建校初期,招生负责人擅自发布”高考不过本科线退费2万元”的承诺 |
违规性质 | 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
社会影响 | 扰乱正常招生秩序,误导学生及家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
当事人处理 | 招生副校长为业绩擅自发布公告,未获集团董事会批准 |
教体局调查 | 平桥区教体局立案调查,学校配合调查并承担责任 |
承诺范围 | 视频《信阳市平桥区衡水高级中学公告》中未明确说明360分不包含体育和实验分数 |
相关举报及处理情况
关键信息点 | 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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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身份 | 信阳市民牛先生 |
举报 | 反映学校虚假招生承诺未兑现 |
学生情况 | 2022年中考420多分,2023年高考433分(适用退费承诺) |
学校回应 | 解除招生办,退还报名费,公开告知宣传无效 |
董事会处理 | 解聘违规当事人 |
教体局处罚 | 停止违规招生宣传,解散招生办,责令退还费用 |
违规操作的深入调查
执法依据 | 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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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法及实施条例 | 责令解散招生办,停止招生 |
信阳市教体局通报 | 对违规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
信阳市纪委监委 | 联合发布违规招生行为通报 |
违规具体行为 | 未批先招,欺骗诱导报名,即使在通报后仍不整改 |
学校后续措施及承诺
具体措施 | 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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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专项工作组 | 与相关家长沟通解释 |
依法依规处理 | 处理退费等后续事宜 |
教学规范改进 | 切实规范招生秩序 |
责任承担声明 | 接受处理,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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