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2025年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信息
招聘计划详情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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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公安局 | 11 |
交通管理总队 | 260 |
监察留置看护工作管理总队 | 175 |
省看守所 | 2 |
其他重要信息
四川省公安厅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详情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条件项 | 详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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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政治立场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
年龄 |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9年8月20日至2007年8月20日出生) |
户籍 | 四川省户籍人口或实际居住人员 |
学历 | 具有符合报考单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
身体条件 |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
其他资格 | 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条件项 | 详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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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招聘对象 | 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
(三)不予招聘情形
情形 | 详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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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组织 |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
刑事记录 |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
信息违规 |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
违法行为 | 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
执业资格 |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
职业记录 |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
信用记录 | 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
其他不适 |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注册和信息填报
项目 | 详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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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5年8月20日9时至8月27日12时 |
报名网站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www.jdpta.com/) |
报名要求 | 每人限报1职,不接受线下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和相关资料 |
资格审查后果 | 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或上传资料不齐全、不相符等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
(二)资格初审
时间 | 2025年8月20日9时至8月28日17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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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 身份、学历、年龄、身高等信息 |
初审结果查询方式 | 在初审时段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
(三)缴费
项目 | 详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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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 初审合格后须根据线上提示缴纳笔试费用50元/人 |
缴费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29日12时 |
缴费后果 | 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等特殊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
(四)职位调整
项目 | 详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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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比例 |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 |
未达比例后果 | 由公安厅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关报考者可申请调剂或退费 |
调减或取消公示时间 | 2025年9月1日完成并公示 |
(五)打印准考证
时间 | 2025年9月3日9时至9月6日9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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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地点 | 登录报名网站 |
准考证及证件要求 | 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过期身份证不得作为参加考试有效证件 |
三、考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一)笔试
项目 | 详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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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 2025年9月6日,成都市 |
测试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理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四川省情等 |
考试形式 | 闭卷,满分100分,采用机读卡答题,请考生自带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 |
成绩查询时间 | 2025年9月10日前在报名网站公布 |
入围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公布 | 根据成绩排名,按照入围人数与招聘名额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若按3:1比例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 |
(二)面试
项目 | 详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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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 2025年9月13日、14日分两批,在四川警察学院成都校区(成都市双流区云岭路36号)组织 |
面试形式 |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 |
成绩确认 | 满分100分,现场公布得分并签字确认;同一职位只设一个面试室的,现场得分即为最终成绩;同一职位设多个面试室的,须将现场得分采用二次平均法计算后得出最终成绩 |
(三)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 | 详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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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表 | 2张 |
证件照 | 1寸彩色白底免冠近期证件照2张 |
身份证件 |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
户口簿 | 原件及复印件2份(首页及本人页) |
学历学位证书 | 原件及复印件2份 |
学历认证材料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
个人征信材料 |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1份 |
优先招聘条件证明材料 | 原件和复印件2份 |
其他资质证书 | 原件和复印件2份 |
实际居住证明 | 非四川省户籍考生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居住证、房产证,材料和复印件各1份 |
(四)体能测评
项目 | 详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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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 2025年9月20日,四川警察学院成都校区 |
测评 | 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共3个项目 |
测评标准 |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详见附件2) |
成绩确认 | 两项达标为合格,现场公布成绩并签字确认;若前两项达标,可不参加第三项测试; |
注意事项 | 考生应确认自身无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自愿承担体能测试风险(建议自行投保人身意外险) |
(五)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项目 | 详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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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计算 |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入围体检人员确定 | 根据总成绩排名,且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等额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遵循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原则 |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 2025年9月底前在报名网站公示 |
(六)面试和体能测评后调剂
项目 | 详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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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人员范围 | 报名时承诺服从调剂,完成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但未入围首批体检人员名单的应聘人员 |
调剂方式 | 从报考同一招聘单位中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同类职位人员中调剂,调剂顺序按总成绩排名,同时遵循优先原则,经征求考生意见并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后调剂 |
四、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和考察
(一)体检、心理素质测评
项目 | 详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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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 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
体检标准 |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
费用 | 体检、心理素质测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
复检 | 体检不合格,对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
递补 | 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予以淘汰,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且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
要求 | 凡在报名或在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并做出处理 |
(二)考察
详细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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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对象 | 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 |
考察方式 | 招聘单位按照辅警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
考察 | 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
递补情况 |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予以淘汰,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且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并遵循优先原则,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时间 | 不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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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人员名单 | |
期间操作 | 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
(二)聘用
处理方式 | 详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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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 | 不予聘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
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 |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
逾期未报到的 | 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
(三)试用期
时间 | 两个月(含岗前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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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条件 | 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考核不合格的 |
六、薪酬待遇
项目 | 详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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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 |
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 |
意外伤害险 | 意外伤害险 |
带薪年休假 |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
健康体检 | 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
薪酬 | 按照各招聘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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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