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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推进“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政策概览

南阳市民政局积极推进“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旨在为符合资格的孤儿在校生提供从高中至硕士研究生的稳定学业资助,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政策

项目类别 详细
资助对象 符合条件的孤儿在校生(涵盖高中至硕士研究生阶段)
资助阶段 持续资助,覆盖高中直至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
实施单位 南阳市民政局
政策目的 为孤儿提供持续、稳定的助学保障,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政策实施意义

这项工程旨在解决孤儿教育问题,确保他们在学业上得到支持,能够顺利完成教育历程,为其未来提供更好的发展基础。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对象及条件

资助对象条件

条件类别 详细说明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为河南省南阳市
年龄与身份 年满18周岁前已被认定为孤儿(含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
是否被收养 未被收养(注:残疾孤儿被收养后仍符合下述“学业状态”条件的,可纳入资助范围)
学业状态 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排除情形 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未连续就读(不含保留学籍、休学情形)的,不纳入资助范围

资助标准及发放

项目 详细说明
资助金额 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金按月发放,每月1000元(每年7月份、8月份不发放)
发放时间 自被批准为受助人当月起计发,直至受助人所在学历教育阶段的学制期限结束终止,次月停发

民政部门措施

措施 详细说明
政策宣传 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
培训 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政策培训,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资助范围
定期探视走访 落实定期探视走访制度,及时掌握孤儿的基本生活状况、监护责任落实情况和受教育状况
退出机制 对于因毕业、退学或休学期限超过学校规定等原因不再继续就读的,按照政策规定,及时退出资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输出

资助对象及条件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须为河南省南阳市。

年龄与身份

年满18周岁前已被认定为孤儿(含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

是否被收养

未被收养(注:残疾孤儿被收养后仍符合下述“学业状态”条件的,可纳入资助范围)。

学业状态

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排除情形

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未连续就读(不含保留学籍、休学情形)的,不纳入资助范围。

资助标准及发放

资助金额

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金按月发放,每月1000元(每年7月份、8月份不发放)。

发放时间

自被批准为受助人当月起计发,直至受助人所在学历教育阶段的学制期限结束终止,次月停发。

民政部门措施

政策宣传

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

培训

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政策培训,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资助范围。

定期探视走访

落实定期探视走访制度,及时掌握孤儿的基本生活状况、监护责任落实情况和受教育状况。

退出机制

对于因毕业、退学或休学期限超过学校规定等原因不再继续就读的,按照政策规定,及时退出资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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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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