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新规引发热议:民间足球赛事是否应脱离足协管理?
方面 | 具体情况 | 观点 |
---|---|---|
足协新规 | 《管理办法》第三条适用于中国足协举办的各级各类社会足球赛事活动。 | 仅适用于中国足协举办的赛事,不涉及地方足协举办的赛事。 |
民间足球赛事 | 如苏超、赣超等地举办的“XX超”赛事,由文旅单位举办,不属于足协管理范围。 | 足协不应介入非其主管的民间文体活动。 |
民间反应 | 部分球迷提议:冻结足协经费100年,人员送去西部治沙,球员送去种树100年。 | 反映了公众对足协的管理方式和财政状况的强烈不满。 |
建议措施 | 建议停止足协主导的民间活动,解散相关赛事。 | 认为足协不应强迫成为领导或组织者,应尊重民间文体娱乐活动的独立性。 |
详情
近期,中国足球协会针对社会足球赛事活动发布了新的《管理办法》,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足协举办的各级各类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这一规定引发了广泛讨论,特别是对于由地方文旅单位举办的“XX超”等民间足球赛事而言,是否应接受足协的管理成为焦点。
部分球迷对此表示强烈不满,甚至提出将足协经费冻结100年,人员送去西部治沙,球员送去种树100年的极端建议。这些言论反映了公众对足协的管理能力和财政状况的质疑。有观点认为,民间足球赛事作为文体娱乐活动,与足协的管理职能无直接关联,足协不应强行介入或主导这些活动。
对此,建议停止足协主导的民间足球赛事,解散相关组织,以保护民间文体娱乐活动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足协不应强迫成为领导或组织者,而应尊重民间足球赛事的独立运作。毕竟,只有真正尊重和支持民间活动,才能促进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