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
申报时间及对象
项目名称 | 时间 | 资助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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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 | 8月1日至8月31日 | 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下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 |
菏泽市残疾人大学生资助政策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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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条件 | 1. 菏泽市户籍 2.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资助标准(元) | 1. 大专生:4000 2. 本科生:6000 3. 硕士研究生:8000 4. 博士研究生:10000 |
多阶段学历提升 | 每提升一个学历级次增加2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 |
同一级次学历 | 参加两个及以上同一级次学历教育,不重复发放 |
助学金使用范围 | 辅助器具适配、心理咨询求助、特殊性适应能力训练、日常康复训练等特殊需求支出,不含生活困难补助 |
其他政策影响 | 不影响继续申请其他教育救助政策 |
申报路径 | 山东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ddpf.org.cn),通过【办事服务】下的【教育资助】功能在线申报 |
辅助申请方式 | 1. 亲属协助网上申请 2. 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由工作人员帮助申请 |
各县区咨询电话 | – 牡丹区:5991579 – 曹县:3722655 – 定陶区:2226629 – 成武县:8665181 – 单县:4659090 – 巨野县:18678568767 – 郓城县:6538355 – 鄄城县:3166609 – 东明县:7321507 – 鲁西新区:5967116 |
详细说明
获得资助的残疾人大学生须满足菏泽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资助标准根据学历阶段设定:大专生4000元,本科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若同一残疾人大学生接受多个阶段学历教育,每提升一个学历级次将增收2000元,但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参加同一级次两个及以上学历教育者,助学金不重复发放。
该助学金专项用于补助残疾人大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的辅助器具适配、心理咨询、特殊性适应能力训练及日常康复训练等特殊需求的支出,不涵盖生活困难补助。获得此助学金后,学生仍可申请其他教育救助政策。
申报流程通过“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行,具体路径为访问网站后选择【办事服务】下的【教育资助】功能进行在线申报。操作不便者可由亲属协助或携带身份证、残疾人证、户口簿、银行卡、《录取通知书》、学费发票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由工作人员协助申请。各县区咨询电话如下:牡丹区5991579,曹县3722655,定陶区2226629,成武县8665181,单县4659090,巨野县18678568767,郓城县6538355,鄄城县3166609,东明县7321507,鲁西新区596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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