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评论:招生滑铁卢?新聘教师竟成“背锅侠”,公平何在?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签协议后遇波折:求职期错过,学校称招生不足

1. 核心问题概述

根据封面新闻等媒体报道,多地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在签好“三方协议”后,遭遇用人单位以招生不足为由的变故,表现为不再录用、暂缓入职或调岗等情况。

2. 问题影响分析

影响方面 具体
师范生损失 错过最佳求职期,维权困难
学校方面 招生规模低于预期,不需要那么多数量的教师

3. 相关报道来源

  • 封面新闻
  • 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解约问题分析

    违约情况概述

    表述 具体
    解约主体 多为新能源汽车、通信软件等行业发展中企
    协议名称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协议性质 不同于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保护
    解约影响 部分毕业生落户受影响
    历史问题 企业设天价违约金制约学生毁约

    法律与政策现状

    规定 具体
    教育部建议 2019年提出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法律保护 三方协议不受劳动法保护,毕业生入职后签署劳动合同
    解决机制 目前以民事诉讼解决为主

    建议解决方案

    方面 具体建议
    法律机制 将三方协议纳入劳动法监管
    违约处理 设立劳动监察或仲裁制度
    学校措施 将违约企业列入校园招聘黑名单
    政府角色 调和矛盾、介入经营问题解约
    学生权益 保留应届生身份和权益
    企业责任 避免频繁违约、推荐未录用员工
    高校支持 提供暂住安排、就业指导
    信用体系 收集信用信息并公开披露

    专项措施建议

    方面 具体措施
    企业管理 提前人力资源调研与规划
    高校工作 充分背景调查、跟进入职进展
    学生支持 提供宿舍暂住、合法申诉渠道
    信用披露 收集企业信用并提交管理机构
    长期影响 纳入国家信用体系考核指标

    问题解决方向

    方向 措施
    法律完善 明确违约赔偿责任标准
    方法创新 提供法律援助和就业指导
    市场治理 引导良性发展平衡双方利益
    高校职能 强化背景调查与毕业生支持
    企业规范 温情解约并提供就业转介
    © 版权声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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