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签协议后遇波折:求职期错过,学校称招生不足
1. 核心问题概述
根据封面新闻等媒体报道,多地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在签好“三方协议”后,遭遇用人单位以招生不足为由的变故,表现为不再录用、暂缓入职或调岗等情况。
2. 问题影响分析
影响方面 |
具体 |
师范生损失 |
错过最佳求职期,维权困难 |
学校方面 |
招生规模低于预期,不需要那么多数量的教师 |
3. 相关报道来源
封面新闻
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解约问题分析
违约情况概述
表述 |
具体 |
解约主体 |
多为新能源汽车、通信软件等行业发展中企 |
协议名称 |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
协议性质 |
不同于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保护 |
解约影响 |
部分毕业生落户受影响 |
历史问题 |
企业设天价违约金制约学生毁约 |
法律与政策现状
规定 |
具体 |
教育部建议 |
2019年提出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
法律保护 |
三方协议不受劳动法保护,毕业生入职后签署劳动合同 |
解决机制 |
目前以民事诉讼解决为主 |
建议解决方案
方面 |
具体建议 |
法律机制 |
将三方协议纳入劳动法监管 |
违约处理 |
设立劳动监察或仲裁制度 |
学校措施 |
将违约企业列入校园招聘黑名单 |
政府角色 |
调和矛盾、介入经营问题解约 |
学生权益 |
保留应届生身份和权益 |
企业责任 |
避免频繁违约、推荐未录用员工 |
高校支持 |
提供暂住安排、就业指导 |
信用体系 |
收集信用信息并公开披露 |
专项措施建议
方面 |
具体措施 |
企业管理 |
提前人力资源调研与规划 |
高校工作 |
充分背景调查、跟进入职进展 |
学生支持 |
提供宿舍暂住、合法申诉渠道 |
信用披露 |
收集企业信用并提交管理机构 |
长期影响 |
纳入国家信用体系考核指标 |
问题解决方向
方向 |
措施 |
法律完善 |
明确违约赔偿责任标准 |
方法创新 |
提供法律援助和就业指导 |
市场治理 |
引导良性发展平衡双方利益 |
高校职能 |
强化背景调查与毕业生支持 |
企业规范 |
温情解约并提供就业转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