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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第四批)公告

一、招聘原则

  •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 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 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 二、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辅警计划15名

    三、

    类别 详细信息
    招聘单位 池州市公安局
    招聘年份 2025年
    招聘批次 第四批
    招聘岗位 辅警
    招聘数量 15名
    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招聘条件

    条款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 具备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能适应加(值)班和夜班工作
    (五) 五官、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残疾、色盲、纹身等
    (六)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 1994年8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9.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2.池州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以及曾在池州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离职未满三年的
    13.曾因违反池州市公安机关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1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5.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0.3+体能测试成绩×0.3+面试成绩×0.4”计算。
  • 参加本次招聘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池州市公安局后备人选库。
  • 体检与考察

  •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进行考察。
  • 公示与聘用

  •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池州市公安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 新聘用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 © 版权声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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